基本解释
德意志国王查理四世
查理四世,人名,国王。在本文将分别介绍三位历史人物给大家认识。第一位卡佩王朝的法国国王和纳瓦拉国王查理四世;第二位是德意志国王查理四世(1346—1378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355—1378年),第三位是那不勒斯王国查理四世,波蒂奇罗马。
详细解释
查理四世 - 一、卡佩王朝查理四世
查理四世 Charles IV le Bel(1294年—1328年2月1日)卡佩王朝的法国国王(1322年—1328年在位)和纳瓦拉国王(称查理一世,1322年起)。查理四世是波希米亚国王卢森堡的约翰的长子,母亲是约翰的前任、波希米亚国王瓦茨拉夫三世的妹妹埃利什卡。1323年,年仅七岁的查理与法国国王腓力六世的妹妹布朗歇结婚。后来他又结婚两次。他在少年时代受到未来的教皇克莱孟六世的教育。
法国国王查理四世
查理四世是法国国王腓力四世的第三个儿子,母亲为纳瓦拉女王胡安娜一世。腓力四世通过与胡安娜的婚姻获得了纳瓦拉的王位;在他死后,他的儿子们相继成为法国与纳瓦拉的共主。1322年,查理四世在其兄腓力五世去世后,于兰斯大教堂加冕为法国与纳瓦拉国王。
查理四世不是一位善于治理的国王。在他统治时期大大加重了课税,令人民不堪重负。货币成色降低;国王以没收臣民的土地作为一项收入来源。
1327年,查理四世在其妹、英格兰王后法兰西的伊莎贝拉废黜其丈夫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的事件中扮演了合谋的角色。
1328年,查理四世去世,没有留下任何男性后代。卡佩王朝的宗支至此就断绝了。查理四世的堂兄、安茹伯爵腓力继承王位,从而开始了法国历史上的瓦卢瓦王朝。
查理四世 - 二、德意志国王查理四世
查理四世(1316—1378年),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355年加冕)。他统治时期是中世纪捷克最强盛的时期。查理四世,来自卢森堡家族。自从他的父亲约翰通过联姻取得了波希米亚(捷克)王位之后,这个家族便以德意志最强大的诸侯的身份,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有力竞争者。
查理四世中等身材,有点驼背,衣着朴素,性格谦和,他也许是继罗马帝国马可_奥勒留、拜占庭帝国君士坦丁七世之后,欧洲最负盛名的学者型皇帝了,这使他在中世纪众多穷兵窦武的德意志君王中,显得格外突出。他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保持写日记的习惯一直到30岁,嗜好读西塞罗、但丁的著作,翻译过奥古斯丁的作品,喜欢与大学者交往。他与意大利著名诗人、文艺复兴运动的先驱之一彼得拉克保持了长期的密切的联系,庇护并资助过意大利法学家巴尔托鲁、《论国王与皇帝的权力》的作者卢波尔德等人。
经历
查理四世17岁就被父亲任命为波希米亚军队总司令,随父四出征战,巡游列国。后来其父双目失明,他成为其父的共治者,1346年正式继承了王位。他的骑士生涯历时不长,对他个性的影响也不大,但也让他见惯了权力江湖的险恶。就在他初出茅庐之时,他就曾差点被政敌毒死。
但查理四世的政治斗争手段同多数德意志君王不同,主要不是靠征战,而是凭借金钱收买、联姻、许诺和缔结盟约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这方面,他可谓得到了外祖父鲁道夫一世的真传。他在位期间也发动过若干次战争,但规模都很小,更像是清除山贼。
在当时的德意志,存在着十几个大诸侯,二百多个小诸侯,上千个独立的帝国骑士领地,还有众多的自治城市。由此形成了松散的邦联,皇帝是这个邦联的名义上的领袖,但实际掌握的权力不过相当于一个大诸侯。经过长期的合纵联衡、战争和吞并,大诸侯中形成了七个最为显赫者,他们分别是特里尔、科隆、美因茨三个大主教和莱因宫廷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区伯爵、波希米亚国王四个世俗诸侯。要想建立对帝国牢固的统治,有两种可行的办法:或者同小诸侯、自治城市、教会联合起来打击大诸侯,建立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或者同大诸侯联合起来共同宰割整个帝国。显然后一种方法的风险较小,也成为作风谨慎的查理四世的必然选择。
1331年,约翰把卢森堡王朝在意大利北部的领地交给查理统治,这些领地是约翰的父亲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七世所征服的。查理在1333年成为摩拉维亚藩侯和波希米亚军队总督,1346年继承了父亲的王位。
1346年,一部分德意志选侯在敌视皇帝的教皇克莱孟六世支持下,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路易四世还在世时就选举卢森堡的查理为敌对国王。路易四世准备讨伐查理和反叛的诸侯,但在1347年突然去世。其结果,查理四世成为无争议的德意志国王。1354年他向历代皇帝一样进军意大利,于1355年在米兰正式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罗马
在查理四世统治时期,波希米亚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由于查理四世决定把自己家族的世袭领地作为卢森堡王朝强盛的支柱,波希米亚的利益在帝国的各项政策中均占领导地位(黄金诏书规定,波希米亚国王居七大选帝侯之首)。早在1344年,还是王储的查理策动教皇克莱孟六世建立布拉格大主教区,显著提高了捷克教会的地位。查理四世的政策旨在加强王权,而削弱捷克贵族的势力。他采取鼓励生产和贸易的方针。布拉格在查理四世的努力下成为最美丽富庶的城市之一:1348年创办中欧第一座大学查理大学;修建伏尔塔瓦河上的著名桥梁“查理桥”。1355年,查理四世的《查理法典》被波希米亚国会否决。
布拉格
1354年,查理四世利用北意大利王公之间互相倾轧,许多人盼望有一个强大的统治者来稳定局面的绝好良机,带大军进入北意大利,第二年在米兰接受了伦巴第铁王冠,在罗马正式加冕为皇帝。就在这一年11月,他在纽伦堡召开了盛大的帝国议会,除了各诸侯之外,还有众多法学专家参加,中心议题是制订帝国宪法的问题。有两个问题引起了争议,一是皇帝的选举问题,包括如何选举、是否允许教皇介入,二是各诸侯对自己领地内的城市和民众的权限问题。
1356年查理四世在梅斯召开了又一次帝国议会,这次大会上查理四世颁布了《黄金诏书》 。诏书回避了教皇和教廷在皇帝选举时的作用问题,实际上剥夺了教皇的权力。
查理四世对选侯们这么慷慨的原因之一是想换取他们对他儿子文策尔继承王位的支持(实际上,正是他本人在破坏诏书中选举的原则),他还向诸侯的宫廷中送去大量的金银。事实证明,这个私心杂念成了查理四世执政的一大污点,他的儿子虽然顺利继承了他的王位,但最后终因“体弱多病、学识疏浅、有失体统”的原因,被诸侯们废黜。
查理四世放弃对整个帝国权力的欲望的同时,加强了在自己的领地波希米亚王国上的集权,并通过赎买等办法扩大了波希米亚的版图。他在位时期曾努力促使正处在“阿维尼翁之囚”的教皇返回罗马。
1378年,查理四世因中风在布拉格去世。
黄金诏书
《黄金诏书》
查理四世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最著名的决定是黄金诏书(或译为金玺诏书)的颁布。这部诏书实际上使德意志的分裂化和皇帝的无权化在法律上成为必然。按照黄金诏书,由诸侯选举皇帝的做法得到承认;这些诸侯称为选侯。在帝国境内有七个大选帝侯:波希米亚国王;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藩侯;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科隆大主教以及上百个小选侯。诸侯在自己领地内的行为,皇帝无权干涉。
其主要的内容是确定皇帝选举法和规定诸侯权限等。1356年 1月和12月分别在纽伦堡和梅斯的帝国议会上公布。金玺诏书除序言外,共31章。规定:皇帝由当时权势最大的7个选帝侯(圣职选帝侯:美因茨、科隆、特里尔三大主教;世俗选帝侯:波希米亚王、莱茵的巴拉丁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堡的边地伯爵),在法兰克福城选举产生。选举会议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并主持;帝位加冕礼在亚琛举行;德意志国王即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再需要罗马教皇的承认。还规定世俗选帝侯由长子继承、男性相续,领地不可分割。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政治独立,拥有征税、铸币、盐、铁矿开采等国家主权,以及独立的、不准臣民上诉的最高司法裁判权;未经特别许可,不准城市结盟;不准封臣反抗领主。选帝侯拥有监督帝国的新的职权。
金玺诏书从法律上确定了德意志侯国的分立体制,是侯国实行君主体制的法律根据。它进一步削弱了皇权,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后,此诏书失去意义。金玺诏书的原件今保存在维也纳国立图书馆。
成就
查理四世 令他流芳后世的是他对布拉格的营建。从小他就决心把布拉格建成能与帝国首都的地位匹配的国际都会,后来周游列国的经历更丰富了他的蓝图。他亲自参与布拉格的城市规划,修建塔楼、城墙等,还在布拉格附近兴建了卡尔斯腾堡。他建立了布拉格大学,这是中欧第一所大学,并以重金聘请著名学者到布拉格大学任教,到查理四世去世时,这座新兴的大学已有11万学生。他还通过他的老师——罗马教皇克莱芒六世,使布拉格被提升为大主教区,使他的波希米亚王国取得了教会自治权。
但这个学者型皇帝对历史的影响并不只限于这些令人愉快的事物,他在复杂而残酷的德意志诸侯角逐中,以及敏感的皇权和教权之争中所做的努力,也深刻地影响了欧洲的历史,其中的代表作就是1356年《黄金诏书》。
查理四世的《黄金诏书》确立了德意志以大诸侯为政治实体的格局,这个格局一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寿终正寝之前都没有质的变化。这是他对历史最大的影响。此外,他对文艺的赞助使文艺复兴运动的激情开始在德意志大地上燃烧,后来,胡斯运动和马丁_路德的宗教改革都发生在德意志,与此当有一定关系。
查理四世 - 三、那不勒斯王国简介
西班牙国王查理四世
查理四世 [Charles IV](1748.11.11,那不勒斯王国 波蒂奇~1819.1.20,罗马) 。
法国大革命动荡时期的西班牙国王(1788~1808)。作为查理三世之子,他缺乏领导才干并将朝政交给M.de戈多伊管理。1794年法国军队入侵后,西班牙降为法国的附庸国。当拿破仑于1807年重新占领西班牙北部时,查理被迫退位(1808),在流亡中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