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2010年7月23日深圳一名孕妇在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后,被丈夫发现肛门处被缝线了。助产士称是免费为其做了痔疮手术,但其丈夫陈先生怀疑助产士因索要红包不成伺机报复。凤凰医院院长则表示,肛门肯定没有被缝上,并非医疗事故。由于助产士和产妇属各执一词,这一事件也被媒体称为暂无结果的“缝肛”事件。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公示的法医鉴定显示,产妇林某萍的肛门处可见“黑色丝线缝扎”,缝扎代表用针,这也推翻了助产士张某荣之前所称“以人格担保未动过针”的说法。
2010年7月23日上午,家住在罗湖区黄贝岭社区的陈先生带妻子在深圳凤凰医院生产。下午3时45分顺产生下一个男婴。产妇生产时被实施了椎管内麻醉,生产后没觉得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回到病房后,晚上9点多时,产妇开始喊肛门疼。陈先生发现妻子的肛门肿成了鸡蛋大小,而且还用黑线缝着,肛门被缝上了。
医院答复是产妇有痔疮,做了痔疮手术之后才成这种现状。医生做了阴部侧切手术后,一位助产士称,她见产妇有痔疮,顺手给她做了个手术。
陈先生十分愤怒,认为这是报复,因为助产士曾暗示要红包。但由于出来时匆忙,陈先生身上只带了200元现金,陈先生便先给了助产士100元红包,又承诺等妻子生产完了一定给她一个1000元的大红包。助产士收下了红包,但是脸色特别难看。
产妇进了精神病医院
张吉祥荣告产妇一案判决后,当事人林女士的丈夫陈先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提出上诉,深圳中院受理后终止了该案的审理。虽然一审判决并未生效,但当事人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林女士慢慢变得沉默寡言,连孩子也不带且整天精神恍惚,产后也不能正常工作。带孩子照顾妻子和家庭的责任全部落到陈先生的身上。
前天——也就是开庭前一天,林女士被送进深圳康宁医院(精神病医院)治疗。医生在病历上记录:“抑郁症症状,有自杀倾向。”
辩论焦点
医院有无资质搞“缝扎”
已有一次败诉经验的陈先生,此次专程请来一位医学专家作为诉讼公民代理人出庭与被告较量。
原告代理人引经据典列举了大量的证据,证明被告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实施了“缝扎”术。到底是“结扎”还是“缝扎”,成了本案争论的焦点。
据家属介绍,助产士又趁陈先生不在场的情况下,不顾产妇疼痛叫喊,强行把肛门缝合的线给拆除了,还称要把缝合的部分切除掉。
“缝肛门”事件回放
●2011年10月18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林女士诉深圳凤凰医院和助产士张吉荣“人身损害赔偿案”,该案仍在审理中。
●2011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陈先生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向张吉荣的道歉声明,并赔偿后者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陈先生不服判决,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深圳中院受理后终止了审理。这意味着一审的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
●8月22日,助产士张吉荣将陈先生告上法庭,索赔精神赔偿金10万元。
●7月29日,深圳市卫人委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无证据证明助产士将肛门缝闭,是否缝针专家说法不一。助产士本人以人格担保未动针。
●7月26日,事主陈先生向媒体反映:7月23日上午,其怀孕足月的妻子进入深圳凤凰医院待产,生产后疑未给助产士张吉荣索要的足额的红包,肛门被缝且肿成了鸡蛋大小。
●2010年7月23日,深圳孕妇林女士来到深圳凤凰医院待产,后称疑因未给助产士足够的红包,生产完毕后肛门被助产士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