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宫廷内所设的市肆。 春秋 齐桓公 有宫中七市。其后 东汉 灵帝 、 南朝 齐 东昏侯 、 唐中宗 都曾在宫中设市。参阅《战国策·东周策》、 南朝 梁元帝 《金楼子·箴戒》、《南齐书·东昏侯纪》、《旧唐书·中宗纪》等。
(2). 唐德宗 贞元 末年,宫中派宦官到民间市场强行买物,口称‘宫市’,实为掠夺。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 贞元 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未年不復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於两市并要闹坊,閲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復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而实夺之。”按, 唐 白居易 《卖炭翁》诗,即为讽刺此事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