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犹贵族。《文选·曹植<求通亲亲表>》:“妃妾之家,膏沐之遗,岁得再通,齐义於贵宗,等惠於百司。” 吕延济 注:“贵宗,谓外戚及诸公也。”《资治通鉴·魏明帝太和五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谓贵戚及公卿之族也。” 元 虞集 《史夫人墓志铭》:“及长而嬪,遭时易代,虽于贵宗,弗与盛会。”《元史·世祖纪十一》:“诸王 胜纳合儿 印文曰‘皇姪贵宗之宝’,宝非人臣所宜用,因其分地改为‘济南王印’为宜。”参见“ 贵族 ”。
(2).称他人宗族的敬语。 清 顾炎武 《答人书》:“贵宗为 周 康叔 之后,令曾祖 念劬先生 分符 济 北,去后歌思循吏之声,自足传于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