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 for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1970年12月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它的宗旨是动员具有献身精神并有一技之长的志愿人员,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快实现其发展目标。中国自1981年起同该组织合作。
1985年,第40届联大确定从1986年起,每年12月5日为“国际志愿人员日”。1994年12月5日,由中国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发起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志愿者也从此在全国各地展开了活动。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赢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1985年联大把每年的12月5日规定为国际志愿人员日(IVD),如今已有100多个国家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国际志愿人员日作为国际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标志已经深入人心。1997年11月20日,第52届联大通过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23个国家提交的52/17号提案,决定把2001年确定为国际志愿者年(InternarionalYearofVolunteers)。正是多年来“国际志愿人员日”活动的成功开展为国际志愿者年的确定奠定了基础。国际社会对国际志愿人员日的欢迎和肯定激发了确定国际志愿者年的思想,用足足一年的时间,而不是更短一些时间来促进志愿服务,使活动超越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的范围,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中华志愿者协会
2011年4月26日,中华志愿者协会成立。协会是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或组织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联合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中央文明办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业务范围是维护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行为、提高志愿者素质、宣传和培育志愿文化。
国际志愿者年 为向世界人民展示志愿者作出的卓越成就,并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志愿精神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1997年11月召开的第5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将2001年定为国际志愿者年(IYV 2001)的决议。
国际志愿者年的四大目标是:充分认识志愿贡献、积极支持志愿活动、建立志愿网络体系和倡导弘扬志愿精神。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揭幕仪式已于2000年11月28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
在2000年7月26日举行的联合国社会和经济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国际志愿者年的又一项决议。该决议由日本、荷兰两国发起,由58个国家作为共同提案国。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对在各成员国和联合国系统内倡导志愿精神的基本原则表示赞同。这项决议还呼吁各成员国在2001年开展旨在推动志愿精神的国家和地方一级的各项目活动,决议要求联大在2001年12月5日,召开以志愿活动为主题的特别会议,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向大会提交有关国际志愿者年的报告。与大多数成员国一道,中国政府对于联大关于国际志愿者年的倡议表示支持并积极响应。
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被联大指派为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国际协调机构,它从属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是联合国系统内最大的直接向发展中国家输送各种专业技术志愿人员的组织,其宗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积极有效的援助。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与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的合作,自1981年以来,中国通过该组织聘请了170余名联合国志愿人员,同时也通过该组织向30多个发展中国家输送了160多名中国的志愿人员,涉及农业、水利、医疗卫生、管理、经济体制改革等诸多领域。
为扩大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影响,并引起各国政府对国际志愿者年的重视,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鼓励各国政府成立国际志愿者年国家委员会,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新闻媒体等组成,负责协调和规划各国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各项活动。
中国现状
中国的志愿服务主要是由政府组织倡导的志愿活动以及成千上万的较小规模、自下而上的社区基层组织这两方面的力量所推动的。通过志愿活动,志愿者不仅使他们所服务的社区受益,而且令自身受益。志愿者能够通过志愿服务来增强自己对他人的关爱之心和领导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沟通技巧。志愿服务通过教导人们要有责任心以及促进互信和谐,让整个社会更有凝聚力。据统计,全国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2511万名人。
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统计,目前中国志愿者有8000多万,只占人口总数的7%,而且多为青年和在校大中学生,经常性参加志愿活动的人较少。在美国,这一比例为30%-40%。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志愿活动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经工作的成年人和退休的老年人占相当大比例,且志愿服务的科技含量大,许多志愿者终身从事志愿服务。
目前,多数在中国开展项目的国际非政府组织(NGO)从国外招募志愿者参与他们在中国的活动。 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调查统计,中国约有80多万家县以上的NGO团体,开展活动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外基金会的资助和志愿者自酬资金两种途径。目前,中国企业家对环保等志愿活动的捐款较少,全社会对公益团体的实际资金支持不足,许多NGO的公益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流产。中国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公益意识,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中来。
中国的志愿服务还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法规,很多志愿活动不够规范。目前,仅广东、山东等很少省市有相关的地方法规。广东省人大通过的《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已实施了三年,保障了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有序发展,完善了机制。
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制度大都比较完善,并有一定的激励和回报措施。日本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志愿服务有完善的法规。日本政府给派往国外的志愿者一定的生活津贴、医疗费、保险费等。美国、新加坡等都有针对志愿者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韩国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被计入学分,占高中成绩的20多分。
中国现有志愿者青年占大多数,中老年人渐多。全国已建成2.4万个服务站,形成了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30多个省级协会、众多市县级协会组成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机构。
1996年以来,中国各行各业的青年志愿者参加扶贫、教育、环保等社会公益活动已达1亿多人次,累计服务45亿多小时。1996年以来,已有1万多名青年参与了“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以定期轮换方式到207个贫困县开展服务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推广等志愿服务。每年暑假有近百万大中学生深入贫困、受灾地区进行短期服务。全国有250多万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得到志愿者的经常性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一些老教授、老学者成立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进行科普等志愿活动。而“一阵风”式的短期志愿服务方式,也日渐被相对固定的长期结对所代替。很多志愿者长期在红十字会、特殊教育学校、公益基金会、公益热线、图书馆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机构任职。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中国国数百万志愿者每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迎接自己的节日。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在中国传诵了几千年的名句,时时激励着人们友爱互助、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但目前,相对于基数庞大的人口,中国志愿者的数量还远远不够,相关的制度建设也非常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