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古代官署名。 三国 魏 始设,为尚书的一个办事机关。后几代因之。 隋 、 唐 、 宋 属刑部。 元 以后废。其长官, 三国 魏 以下为比部曹, 隋 初为比部侍郎,后改称比部郎; 唐 宋 为比部郎中及员外郎。其职原掌稽核簿籍。后变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六》、《新唐书·百官志一》。
(2). 明 清 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 清 恽敬 《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居贫实乐,居丧实忧,吾於 伊比部 见之。”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笔记》卷三:“﹝婕妤妾 赵 印﹞篆法刀法精妙入神,恐近时人未必能若是也。此印现藏 潘德舆 比部家。”